8月9日上午,宿松县公安局程岭派出所工作人员在网上巡查中,发现有人在辖区某单位工作群内发布了一段时长3分27秒的暴力恐怖血腥视频,巡查人员当即予以制止。与此同时,当地网安部门也发现了该视频。8月22日,宿松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裁决,给予违法行为人石某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程岭派出所迅速会同县局网安、国保部门对该视频进行深入调查,很快查明该视频系程岭乡外出务工人员石某所发,并认定石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随即,办案民警通过石某亲属敦促其投案。几天后,石某从外地回到宿松,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8月9日在外地务工期间,使用手机登录本人微信,往程岭乡某单位工作群内发布暴力恐怖血腥视频的违法事实。
宿松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照《刑法》、《治安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尚有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8月22日,宿松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裁决,给予违法行为人石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