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不劳而获心理,又想逃脱法律制裁,一男子竟将犯罪的目光盯向了“按摩女”。7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刘某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刘某某系望江本地人,31岁,初中文化,身材魁梧、体型健硕,但平时游手好闲、贪图享受。终于有一天,刘某某想到了一条“生财”的法子。
2018年6月24日中午,刘某某来到望江县华阳镇大北门街甘某某经营的按摩店内,采取言语威胁的方式,向甘某某成功索取1200元“保护费”。初尝甜头的刘某某并没有就此收手,7月份又来到该店内索取“保护费”,由于甘某某不堪骚扰,此时已将按摩店转让给龚某某经营,刘某某采取同样的方式向龚某某强行索得钱款450元。
被害人的隐忍助涨了刘某某的胆量,仅半个多月时间,刘某某即以收取“保护费”为名,敲诈9名“按摩女”钱款达4750元。
刘某某被抓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退还全部赃款。据刘某某供述,他之所以专挑“失足女”下手,就是利用她们遇事不敢声张,更不敢报警的弱点,才能一次次得手。
检察官提醒,强索“保护费”等欺行霸市行为是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生存在城市“灰色地带”的群体,要懂得洁身自好,做干净事、赚干净钱,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