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望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集团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赵某某等2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这也是望江县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规模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集团犯罪案件,为保证庭审安全和效率,召开了庭前会议,将排除非法证据等程序性问题在庭前会议予以解决,庭审从上午九时持续到晚上十时。法院为保证此次庭审有序进行,通过前期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望江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抽调法警、公安民警数十人维持庭审秩序,并组织该院办公室、信息技术室、法警队及刑庭开会讨论庭审活动应注意的事项,明确分工,做好预案,确保庭审过程井然有序,保障该案顺利审结。
2016年下半年起,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江西省南昌县组织、领导一电信诈骗集团,该诈骗集团化名“广州姬佩诗化妆品有限公司”,以化妆品直销等名义发展下线人员开展诈骗活动,并收取每人2900元入会费。该集团组织严密,层级分明。赵某某系大主任级别,全面组织、领导该诈骗集团在南昌县的全部诈骗活动,定期对诈骗集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召开总结会,其管理主任级别人员有刘某某等数十人,再通过主任级人员管理约三、四百名业务员。该诈骗集团主要通过业务员以女性身份通过微信和QQ聊天工具在网络上结识被害人等,编造虚假的身份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发展恋爱或者暧昧关系,通过索要路费、路途中突发疾病、烫伤或者弄坏他人财物等借口骗取被害人钱财。该诈骗集团共骗取他人钱财1184224.5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组织、领导诈骗集团,被告人毕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在诈骗集团中实施电信诈骗行为,其中赵某某涉案1184224.51元,数额特别巨大,毕某某等人涉案360508.6元至3877元不等。被告人赵某某等29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某系首要分子。该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