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17.65万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5.5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92万人,累计发放1.38亿元;农村低保对象14.73万人,累计发放4.19亿元。全市农村低保人口覆盖率达到3.9%,超过全省3.2%的目标。
我市以敬老护小、扶弱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出台了《社保兜底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全力保障10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并在127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困难人员救助备用金制度。与此同时,出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开展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并以查政策落实、规范动态调整,查保障项目、规范资金发放,查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三查三规范”为重点,开展社保兜底领域县际交叉互查,有效发挥了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市民政局还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的户籍、车辆、社保、住房以及公积金等信息的实时网上核查。截至目前,已核对相关信息11余万人次,实现了享受低保救助家庭全覆盖。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已提高到555元/月·人,农村低保达到360元/月·人以上。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为800元/月·人;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为500元/月·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中分散供养标准为900元/月·人,集中供养标准为1300元/月·人,城区、桐城市已实现城乡标准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