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看似简单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背后却是各方当事人不断升级的矛盾。2018年11月28日,经岳西县人民法院中关法庭成功调解,柳某根等三人当庭返还了柳某丰的购房款,该案矛盾纠纷才得以化解。
2018年1月26日,柳某丰与柳某根等三人订立了一份《宅基地买卖协议》,约定将柳某根等三人旧宅房屋及该宅基地转让给柳某丰,价款为16800元。协议签订后,柳某丰向柳某根等三人支付了该款,柳某根等三人向柳某丰交付了钥匙。但案外人柳某成主张其在该房屋内居住多年,该房屋及宅基地归其所有,拒不让出。无奈,柳某丰于11月13日将柳某根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宅基地买卖协议》无效,柳某根等三人返还其购房款16800元。
法庭立案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向柳某根等三人送达了应诉材料,11月26日,承办法官接到派出所的电话,由于柳某成拒不让出房屋,柳某根等三人的八十岁的双亲便搬至柳某成家居住。为了真正化解矛盾,法官参与调解,并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晓明法理。最终柳某根等三人与柳某成的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矛盾得以化解。
在11月28日的庭审中,就柳某丰自身是否存在过错,柳某根等三人与柳某丰的争议比较大。面对该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固定案件事实,并就双方无争议的事实,进行法律解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