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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


  ● 截至12月20日,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共收到不合格报告书135份,已全部立案查处,其中86份已结案。

  ● 截至目前,我市基本药物抽检完成516批次,合格率100%;药品监督抽检完成894批次,其中不合格1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完成省抽25批次,国抽1批次,检验结果合格。药械抽检不合格品种均已立案查处。

  ● 截至11月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32件,其中市本级61件。

  ●截至11月底,“12331”热线受理举报投诉1300余起,均及时受理、函复。

  12月25日上午,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抽检、食品药品稽查办案、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等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明年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构筑一道“食品安全初筛网”

  食品药品质量抽检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举措。食品抽检方面,2018年春节期间共抽检食品42批次,其中38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白酒和原香菜籽油;端午节前抽检食用油、糕点等节令食品共50批次,其中48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黑芝麻冰糕和绿豆冰糕;中秋节前抽检月饼等节令食品50批次,全部合格。

  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抽检行动,共抽检各类食品145批次,其中143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品种为饮料和调味面制品;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抽检行动,共抽检各类食品100批次,其中88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品种为豆芽、麻油绿豆糕和糊椒炒凤爪。

  开展第4季度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共抽检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食品共计700批次,其中679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品种为白菜、韭菜和腊肉。

  截至12月20日,全市共收到不合格报告书135份,其中国抽34份、省抽32份、食用农产品抽检28份、市抽41份,已全部立案查处,其中86份已结案。

  药品抽检包括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抽验、药品日常监督抽验和医疗器械以及药包材专项抽验。截至目前,我市基本药物抽检完成516批次,合格率100%;药品监督抽检完成894批次,其中不合格1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实际完成省抽25批次,国抽1批次,检验结果合格。上述药械抽检不合格品种均已立案查处。

  另外,2016年以来,我市共建成78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检验室和73个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截至11月底,全市共检测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各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71.35万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3711批次,不合格率约为0.52%。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的建成运行,为广大市民构筑了一道“食品安全初筛网”。

  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32件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今年在我市城区组织开展了春季、夏季两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春季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是对城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品店、流动食品摊贩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共检查学校、幼儿园208个(含托幼机构),检查食品经营户1014家,其中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49家、食品小作坊19家、小餐饮店338家、小食品店365家,流动食品摊贩243个。

  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141户食品生产经营户均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21户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经整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了相关证件,对3户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对25户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经抽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查封、扣押“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35公斤,其中1起涉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夏季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是对城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共检查城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1个,其中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农贸市场28个;入场销售者1741户,其中蔬菜类578户、水果类96户、畜禽类267户、水产类177户、自产自销类272户、食品小作坊31户、小餐饮店59户、小食品店76户,小摊贩185户;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2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4批次。

  对109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未能提供进货票证或产地证明、15户猪肉经营户未能提供两证两章、5户小食品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或未能按要求索证索票、17户小微餐饮备案登记凭证过期、25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销售的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依法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20起。

  另外,截至11月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32件,其中市本级61件。办理较大以上案件10起,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起。开展了食用油、农产品、大麦茶等食品和染发剂、烫发剂等化妆品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专项行动。此外,“12331”热线受理举报投诉1300余起,均及时受理、函复,兑现投诉举报奖励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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