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和帮助!”84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吴某某接过宿松县检察院依法发放的1.98万元司法救助金时动情地说道。
今年3月下旬的一个傍晚,瘫痪在床二十余年的儿子吴某被妻子刘某某杀害。8月份,刘某某故意杀人案移送宿松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控申科干警了解到该案特殊情况后,发现吴某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主动与吴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可以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18年12月初,吴某某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调查了解,吴某某现年84岁,其妻子和小儿子因病相继去世,此次大儿子又遭大儿媳杀害,这让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的吴某某陷入生活困境,急需帮扶救助。
在了解情况后,宿松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从受理审批到发放救助金仅用了八天的时间,成功为吴某某申请到了1.9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宿松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依法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将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人群作为救助工作重点对象,加大对贫困户受害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并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做到快速审查审批,切实让救助对象充分感受到“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