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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舌尖把关

  春节可谓是“吃货”们的狂欢,为保障春节期间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连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委等部门开展了“年夜饭”专项检查及粉丝、粉条面制品、食用植物油标识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1月30日上午9点多钟,在大观区湖滨农贸市场,检测员吴翠萍正在快检室里忙活,“今天抽了15个批次蔬菜进行农残检测,现在结果已经出来了,都是合格的。快过年了,我们的检测工作更是丝毫马虎不得。”吴翠萍说,快检室还免费对市民开展“你点我检”服务,经常有买菜的市民和周边小饭馆的老板拿刚买的蔬菜来检测。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快检工作根据春节期间消费特点对蔬菜类、水果类、畜禽产品、水产品、副产品、食品等种类进行全覆盖检测,主要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亚硝酸盐、吊白块等违法添加物,做到每日抽检、实时公布、及时处置。同时,在农产品源头,农业部门也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蔬菜生产中是否存在克百威、腐霉利、百菌清等限用高毒农药的非法添加和使用,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间隔期、过量施肥用药等问题。

  同时,春节重头戏—“年夜饭”的食品安全,也是重点监管对象。“凡是承接‘年夜饭’、团圆饭预定的餐饮单位,必须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我们提前介入,重点防控,逐一进行菜谱审核和承办能力审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消费监管科了解到,目前,全市各级执法人员正在对辖区内申报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制度,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是否到持有有效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是否保持新鲜,凉荤菜是否由本单位自己加工,严禁从市场或超市购买行为,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上岗等。发现经营过期变质,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他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

  此外,春节期间,我市还加强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对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摊贩以及农村集贸、批发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生产经营单位环境卫生、商品进销台账、商品保质期、食品标签标识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9022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41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4386.32公斤,取缔无证生产主体4个,取缔无照经营主体48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39.6893万元,抽检食品210批次,受理核查处置投诉举报2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342万元,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46件,罚没款41.5万元。其中,桐城、怀宁、望江查处的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太湖查处的一起特大销售假酒案,涉案金额达27余万元,均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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