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20时许,宿松县孚玉镇居民张某峰在酒后驾驶摩托车,通过宿松县公安局交警一中队酒驾查缉点人民路时,被民警截停,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74mg/ml。民警在对张某峰进行处罚时发现其在2015年9月9日晚因酒驾被查处,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民警告知张某峰将会受到行政拘留、驾驶证被吊销和罚款等处罚时,张某峰懊悔不已。
为切实保护群众夜间出行交通安全,防范涉酒类交通事故发生,春节以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对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天天查酒驾,保持高压态势。2月20日当晚,该大队共查处酒驾8起,其中涉嫌醉酒驾驶1起,饮酒驾驶7起;毒驾1起。
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当晚酒驾查缉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做到城乡联动,国道、省道、县道、街道联动,做到定点检查与流动查缉相结合,形成酒驾严管氛围。当晚各中队共出动警力130余人,设立查缉点10余个。行动中,大队值班领导带领交管股、法制股现场督导,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媒体随警作战,确保执法公平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