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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城区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3月15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我市前期文明创建成果,促进城市交通管理提档升级、常态长效,该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城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保常态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是:持续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环境,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示范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95%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均达90%以上;违法停车明显减少,主干道路双向违法停车(占用行车道停车)比例不超过4辆/千米;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清晰、准确、醒目,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灯配时更加科学规范、合理高效;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显著增强。

  15日起,交警部门在城区24处示范路口安排警力和劝导员定点执勤,火车站、客运中心站、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施工路段等重点区域同步安排警力,加强交通管理,疏堵治乱。

  各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路口通行秩序管理,对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右转不礼让斑马线、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在路口逆向行驶、闯红灯、骑行机动车道或乱穿道路;行人闯红灯、乱穿乱行、翻越隔离护栏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依法顶格处罚到位。

  整治中,各交警大队将加强市区主次干道和重点路段的日常巡逻管控,发现行人不从人行道行走、不从斑马线过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的将及时制止,引导行人至人行道行走、从斑马线过马路;发现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立即制止引导其进入正确的车道、方向;发现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放的,督促驾驶人将车辆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位内,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将其移至人行道划定区域停放;发现汽车乱停放的,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驾驶人立即驶离或停放至附近的停车泊位内,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抓拍采集违法信息后立即通知车主将车驶离。各交警大队疏导车将同步上路全天候巡逻,对妨碍通行且无法通知或经通知车主未到达现场的违停车辆要坚决强制拖曳。

  各交警大队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骑行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和交通违法行为人阻碍、拒绝管理等五类行为,除依法处罚和处置到位外,要当场询问并登记违法行为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固定违法证据,通过公开曝光、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和向市征信平台推送等综合性管理措施,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联合惩戒,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增强交通执法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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