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家住迎江区皖江大道的张女士产下一名可爱的男婴,3月19日,她来电向记者咨询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据悉,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保险须连续参保缴费满十个月以上,参保人员待遇享受状态“正常”的,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张女士若想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及复印件一份、婴儿的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上资料于工作日时间到市社保局人力资源大楼一楼医保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职工分娩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费;流产、引产、宫外孕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