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山市王河镇一女子因拒不归还选票箱还撕咬处警民警,被潜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妨碍公务罪判刑。
2018年8月10日,潜山市公安局王河派出所接报警称,该村三八组张凤(化名)将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及选票箱锁在家中,不让离开。接到报警后,王河派出所民辅警依法及时处警。
现场了解情况后,处警民警要求张凤将其家门打开,让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把选票箱取走,但是遭到张凤拒绝并将自家院子大门上锁,处警民警在制止张凤上锁时张凤用拳头殴打民警胸部。为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民警依法欲将张凤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传唤过程中,遭到张凤反抗,其采取撕咬、殴打的方式导致民辅警脸部、手臂等部门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发生后,潜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一体化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机制,督察、刑侦、特(巡)警等相关警种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固定证据。同时启动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安排负伤民辅警到医院进行治疗。当日,张凤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潜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月22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张凤拘役三个月。吴长峰 记者 张培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