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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出台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 为物管顽疾开出新“良方”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近日出炉,将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根据意见,我市将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的管理。其中,无物业服务小区管理方面,将多方筹集管理资金、创新管理模式,通过采取“财政补助、公共收益补贴、业主交费”等方式,在安排一定财政预算补贴的同时,对达到服务等级标准的小区将亮证收费,解决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管理经费不足问题,逐步将无物业服务小区管理的模式转变为市场化物业服务模式;与此同时,各区政府将逐步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对规模较大的小区,通过招投标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对规模较小的连片小区,采取“统一打包”方式,选聘有实力的规模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有物业服务小区管理方面,将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停车位管理,制定出台《关于明确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使用、管理、维护,解决目前停车位管理收费矛盾突出问题;同时,出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操作细则,建立紧急情况时使用维修资金的快速通道,简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另外,各区政府还将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成立物业服务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日常工作机制。

  根据意见,还将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一方面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对长期脱管、不履行职责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等物业服务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清出物业管理市场;同时还会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与物业服务规范化精品项目评选、招投标等事项挂钩。另一方面,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小区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每半年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明细、业主共有经营性收支明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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