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迎江公安分局大南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人民路清洁堂二栋被高空抛物砸伤。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被砸伤的王某系古城改造工程的施工人员,经现场检查高空抛物是另一个施工队的建筑垃圾。民警根据王某被砸的位置,对楼上住户依次排查。此时,楼上居民鲁某主动向民警陈述,是自己将垃圾扔下去的。因为正在进行的古城改造工程产生了不少垃圾,为及时清理建筑垃圾,避免影响人员通行,自己在清扫建筑垃圾时不小心将垃圾扫到楼下,伤到他人。
据了解,鲁某平时邻里关系和谐,群众关系融洽,就连施工队都对鲁某的为人表示肯定。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深入调查。鲁某对自己的行为给王某带来的伤害表示抱歉,态度诚恳,真心寻求王某的谅解。被砸伤的王某在确认自己没有大碍后,也表示不再追究。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民警对鲁某进行了有关高空抛物的法律讲解,提醒他一定要将安全意识时刻放在心上,敬畏法律,珍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