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后15日内,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办法》规定,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将实施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专款专用。工资计发上,要按照按时足额发放原则,分类确定工资计发方式。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要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并结合工程工期、施工作业特点和节假日等因素确定。
《办法》特别强调,每年1月15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结清上年度应付农民工工资;每年12月31日前,建设单位要排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按照全部结清当年应付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
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后,我市将工作重心由治欠环节转移到支付管理上,确保分账管理制度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累计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1931个,发放工资62.29亿元。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