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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获第六届安庆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8月29日,市文明办授予周桂兰、刘巧毓等11人第六届安庆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石李峰等10人第六届安庆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近年来,全市各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弘扬道德模范精神,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模范,成为引领社会向上向善的旗帜,激发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1人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60人获得道德模范提名奖。

  市文明办希望受到表彰的道德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始终做道德的践行者、精神的引领者、时代的奋斗者,为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为开创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新局面提供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更为坚实的道德支撑。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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