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失导致快递业“牛气冲天”
近年来,邮件快递、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已深入群众生活,方便快捷的快递服务实现了远距离的物品递送及各种非现场购物。但不少人在享受快递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感受到不少苦恼,如派送员蛮横的服务态度、投递员不送货上门、快递变慢递等等。专家呼吁,面对越来越火、越来越乱的快递行业,要想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强制约束、规范管理,另外,该行业也应尽早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派送员:
不满意你去投诉吧
网友“亲亲土豆”发帖投诉:去年12月24日在网上买了桐城的首饰,走某快递25日中午12点到达安庆。打了该公司派送员电话,回答说下午没时间送,要么自己来取,要么等明天早上。打电话到这家公司投诉,可是电话一直没人接。我又打电话到该公司的总公司投诉。总公司的人回答没到派送时限,让我下午六点后没送到再打电话来投诉。一直等到26日下午1点多,派送员终于打来电话,叫我下楼取。下楼后派送员催我赶紧签收,然后拿了单子转身就走了。我马上拆开一看,包装盒子被压得一塌糊涂,里面的银镯子被压得如同一摊稀泥。我立刻打电话给那个派送员,问他怎么把我东西压成这样?他就回一句,不满意你去投诉吧。
“不满意你去投诉吧。”约10个消费者中就有1个曾经有过这种遭遇。面对快递公司派送员的嚣张气焰,消费者常常被噎得无语,他们敢这么说就因为知道消费者投诉无门。
送货上门
究竟“门”在哪?
快递公司均承诺送货上门,这个上门是什么概念?消费者和快递公司是两种看法。大多数消费者认为,送货上门应该送到家门口,而大多数快递公司都只是将快递送到楼下或是小区门口,打电话让消费者自己来拿。
小闫是个网购迷,她告诉记者:“第一次他们把包裹送到小区门口让我去拿时,我曾打电话给该快递公司,问是否是公司要求只把快件送到小区门口的,快递公司回答是。”她说,“我住的小区较大,下楼再走到小区门口至少需要5分钟,经常一见面就被快递员熊,说是来迟了,这还算好的,有时候快递员懒得等,直接把货带回公司再也不送,我只得自己去他们公司拿。”
在某大厦二楼上班的吴女士也有过同样的烦恼,一次在北京上学的女儿通过圆通公司往家快递了很多被子和衣服,该公司派送员把货送到楼下时打电话让她下楼拿,吴女士表示东西多拿不动,要求派送员帮忙拿到二楼,谁知派送员一口回绝了她,并不耐烦地说两分钟不下来拿立马拖回公司,两人为此起了争执,结果派送员甩下一句:“不行你去投诉。”直接把货拖回了公司。投诉无门,没办法,后来吴女士不得不自己到公司拿回了衣物。
“快递”变“慢递”
何时送货我说了算?
市民王女士从事的是零售业,根据销售需求,需要随时补货。王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20日她的一批货通过圆通公司从江苏丹阳发往安庆,网上查询得知10月23日14点货物就到达了安庆,原以为当天就能到家,哪知货物25日15点才送到手中。由于客户要得很急,期间王女士多次拨打安庆圆通公司电话,但都无人接听,后来拨打了圆通公司上海的投诉电话才知道安庆公司正在停业整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女士还特意从网上查出了当时的快件扫描记录。“两天多的时间,东西就从江苏送到了安庆,市内送还要两天多时间,这叫什么‘快递’?内部整顿就可以牺牲消费者利益吗?”
遭遇“快递”变“慢递”的并非个别人,1月2日,网友“fangdming”在安庆E网发帖投诉:“以前一直听人说安庆圆通送货慢,我总心想,应该是个别现象吧。这次我可真领教了,查到去年12月29日上午就开始派件,今天都2011年1月2日了,连个动静也没有……”对此网友们各抒己见,表达了对各个快递公司慢递行为的不满。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早在2008年1月就已经实施,其中《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第4条第4款规定: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服务时限应满足: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
“先签字,后验货”
消费者被“潜规则”
随着网购越来越红火,快递市场发展也迎来了大好时机。但快递业务中一直存在着“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消费者常常被“潜规则”,久而久之,就习以为常不再“反抗”。
市民严先生告诉记者以前自己收到快件时,曾向快递公司人员提出先验货后签字的要求,但被拒绝。“不签字我就拿走!”面对派送员很牛的口气,严先生还是选择了妥协。采访中记者发现,面对快递公司的牛气,几乎所有的人都习惯于先在业务单上签字,然后才验货,而且当中有很多人并不是当着快递公司人员的面开包验货。
对于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的潜规则,法律界人士认为:《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剥夺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快递物品受损或被掉包时,往往会因为消费者已签字确认而导致诉权被剥夺。
监管空白 投诉无门
快递公司:“我最牛!”
快递公司问题多多究竟谁来监管,快递投诉该如何处理呢?
记者了解到,《邮政法》规定了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是邮政管理部门。为此,记者来到安庆市邮政局了解情况,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邮政实行政企分开后,市一级的邮政局已经改企,安庆市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是安徽省邮政管理局。《邮政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这位工作人员说,虽然《邮政法》是这么规定的,但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只有十几个人,监管全省17个地市和65个县的快递企业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就是空白。新的《邮政法》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后,配套的实施细则还没出台,快递行业的经营规范化建设还相当滞后。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近年来,快递行业的投诉所占比重逐渐攀升,面对这类投诉,消协很无奈。这位工作人员说,接到投诉,消协只能上门协调,督促、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由于没有行政处罚权,又不是快递行业的监管单位,他们处理这类投诉缺乏力度。这位工作人员说,快递是朝阳行业,发展空间很大,快递企业应该尽快成立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这样才能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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