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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华煤焦电改制真相调查 高层被曝侵数十亿国资

2013-5-6 16:40:32 安庆热线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图为位于神木县燕家塔工业小区的陕西龙华集团电厂

  今年3月,一份“神木40余名职工实名举报国企高层侵吞数十亿国有资产”的网帖,将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华集团)大股东高忠厚推上舆论浪尖。

  据了解,龙华集团由原神木县燕家塔电厂于1998年改制而来。谈及这场15年前的改制,有人称高忠厚是侵吞数十亿元国有资产的“巨贪”,有人则称他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功臣”。《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走进神木县,采访了举报人、被举报人、企业职工及政府官员等多方人士,试图用事实还原当年企业改制的真相。

  网曝高忠厚“侵吞国资数十亿元”

  神木县多富豪,在网上流传的一份《神木富豪排行榜》上,高忠厚榜上有名。高忠厚很低调,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几乎看不到他的名字。但在2013年3月,一份“神木40余名职工实名举报国企高层侵吞数十亿国有资产”的网帖,将这位低调富豪推上舆论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网帖中反映的涉及企业改制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党的十五大召开后,国家出台了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政策;1997年1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及“两个有利于”(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工)等相关政策性文件。在此背景下,神木县燕家塔电厂开始推进企业改制。

  燕家塔电厂是2台6000千瓦火电机组的小型电厂,而且是全额负债企业,即总计6000多万元的资产全部是贷款。政府为了能使燕家塔电厂的改制顺利进行,决定将神木县孙家岔煤矿的78平方公里井田划给燕家塔电厂开采,将孙家岔水厂划给电厂使用,将贷款中2000万煤炭开采基金让利5年。

  1998年7月,神木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与燕家塔电厂主要领导多次研究后,确定电厂的改制方案:以“一买十”方式配股,即每5000元认购一股,享有电厂5万元资产所有权,同时承担电厂5万元的债务清偿义务,自配金5000元作为电厂实收资本。每个股东的第一股须以现金认购,其余每股只出500元现金,剩下的4500元可申请抵押贷款。电厂职工226人,其中正式工137人,合同工89人。改制后,原国企职工身份即自行改变成为新企业员工。

  网帖称,改制前,电厂曾向每个入职职工集资5000元;改制时,电厂领导希望职工把这5000元直接作为股金来入股。但大多数职工不同意此方案,只能以不入股的方式来抵制。入股人数寥寥。最后,董事长高忠厚用自己亲戚刘晓明的一个砖厂做不动产抵押,贷款3000多万元,结果他一人就持有500股,这几年每年的税后分红就高达5000多万元。

  同时,网帖还反映了电厂改制之后在经营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董事长高忠厚“一手遮天”导致企业“权利失衡”、孙家岔煤矿“违规开采”等等。

  按照网帖上举报者所签实名和联系方式,记者见到了王建军、苏志诚、田键、薛亚军、奥钧、高甫等6位举报人。在神木县一家宾馆的接待大厅里,记者与举报人座谈发现,他们针对企业改制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改制时孙家岔煤矿划归电厂,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二、改制后高忠厚一人独揽500股,是侵吞国有资产。

  对话当事人:改制是否导致国资流失

  电厂改制为何要划配煤矿?这是否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呢?据王建军等6位举报人介绍,当年推动电厂改制的政府官员有的调走、有的去世。他们建议记者先找两个人采访:一个叫高和平,他当年曾是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电厂改制工作组副组长;另一个叫武文广,他是原燕家塔电厂的副总、现龙华集团大股东之一。

  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电话,记者见到高和平。可这位当年电厂改制的主要当事人却明确表示:在当时背景下,政府把孙家岔煤矿划归电厂的改制方案是正确的、必须的。

  “我不仅是电厂改制工作组的副组长,而且早在1994年电厂筹建时,我还是县煤炭局派出的项目建设负责人。”高和平说,首先,电厂原来的名字叫“煤电公司”,因为立项时就是与孙家岔煤矿配套的坑口电厂,与孙家岔煤矿属一体化项目;其次,孙家岔煤矿的前期设计费用总计230多万元,都是由电厂承担的。因此,在改制方案中写明“孙家岔煤矿划归电厂开发,现发生的债务由电厂负责偿还”,改制后企业的名称也确定为“神木县煤焦电公司”。

  苏志诚等举报人建议记者采访武文广,他们说:“武总已经退休了,但他与高忠厚有矛盾,在幕后支持我们上访。”然而,武文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否认“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说法。

  “虽说我和高忠厚有矛盾,但我必须实话实说。”武文广告诉记者,当年的孙家岔煤矿是一块井田,现场还是一片沙漠,只是进行了前期设计,前期设计费等投入了几百万元都是电厂出的。他说,“当时是我去把煤矿前期材料抱回来的,政府领导说‘谁抽烟谁咳嗽’,改制后把煤矿划给你们,你们承担煤矿的债务。当年煤炭价格很低,开煤矿大多赔钱。”

  高和平在谈起当年煤炭市场的状况时,还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那时候,他作为县煤炭工业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经常下乡进行煤矿安全检查。全县270多家煤矿,检查一圈要跑好多天。有一次正好赶上了饭点,这家煤炭企业老总想请他在镇上的饭馆吃顿饭,可一摸口袋钱不够,不得不打电话叫来附近几家煤矿企业的老总,几个人凑钱请他……

  “人说话要凭良心,不能现在看到煤炭值钱,就说国有资产流失了。实事求是地讲,在当年改制时,孙家岔煤矿和燕家塔电厂一样都是包袱,而不是财富。”高和平举例说,在那个年代,煤炭市场价每吨只有七、八块钱,著名的哈拉沟煤矿为何在改制后又转给了神华集团,因为神华每吨煤可出价10元。

  调查高忠厚:缘何独揽500股

  经多方联系,赴外地养病的高忠厚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说“在当时电厂亏损、煤炭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不仅职工没信心,我对改制也没信心,也不想持大股。但‘抓大放小’是国家政策,电厂改制是县政府的决定,不改不行;为改制成功,作为董事长不持大股也不行。”

  查阅电厂改制方案,记者发现其中“认股办法”一栏规定:全体职工自愿认购;董事会成员认股量总计不少于总股量的51%,董事会成员内部认股比例自定,每个人不得少于50股。举报人田键认为,这个改制方案不合理。

  他说,“神木县在推进县玻璃厂、大砭窑煤矿等企业改制时,采取的都是人头股(身份股),即每个有国企身份的职工都配置给股份,电厂改制为啥要让大家出钱认购股份?”

  “因为燕家塔电厂与玻璃厂、大砭窑煤矿等企业不同,电厂是全额负债企业,改制时不仅没有国有资产,而且实际上已资不抵债。”高和平说,改制前政府曾搞过一个清产核资,电厂资产实际是负437万元。这样一个资不抵债的企业怎么可能再给职工配置“人头股”,如果一定要配股那也应该配的是债务。因此,政府改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电厂资产不再进行评估,并把孙家岔煤矿、燕家塔水厂都划给电厂,所有债务由电厂承担。同时,作为一种支持,将贷款中2000万煤炭开采基金让利5年。

  谈及董事会控股的问题,高和平说,这是因为玻璃厂、大砭窑煤矿等企业改制都搞平均股权最后都没有成功,玻璃厂倒闭了,大砭窑煤矿经营不善卖给了个人。政府吸取教训,希望电厂能改制成功,才决定采取董事会相对控股的办法,希望以高忠厚为首的领导班子能多入股、多承担责任。

  那么,电厂改制认股时是否公正“独揽500股”的高忠厚是否属多吃多占呢?

  “电厂先后搞过两次认股,都始终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武文广告诉记者,“第一次认股是1998年改制时,职工们对企业未来没信心,为改制成功领导班子必须带头认股。作为副总,我当时让老伴拿出自己参加工作20年来的全部积蓄,认购了80股。第二次扩股是2000年1月,这次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不允许董事会成员再入股,为的就是让职工们多入股,企业股东从原来的99人扩大为168人。”

  “1998年企业股改时,我最后一个认股。”高忠厚说,“在职工认股结束时,还有568股没人认购,我便找到当时电厂厂长杨国秀,动员他再买点。杨厂长当时虽已经认购了100股,可为了承担责任,他又将弟弟家的房产作了贷款抵押认购了50股;随后,我又找到当时只认购2股的副书记郭俊利,让他又多认购了18股。最后剩下500股,我不认购不行,可认购又没这么多钱,便找到亲戚刘晓明,用他的一块土地和一栋在建楼房做抵押贷款买下这500股。”

  举报人坦言:谁都没长着前后眼

  记者在与苏志城、王建军等6位举报人座谈时获悉,这40余名网络举报人都是没有股份的职工,他们未能入股的原因大致可分三类:一是在股改完成后进入企业的职工,比如苏志城;二是原孙家岔水厂或燕家塔铁厂的职工,后被并入电厂,比如王建军和奥钧;三是原电厂的老职工,但前后两次认股都没能参与,比如田键、高甫、薛亚军等。

  龙华集团现任董事长高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厂改制完成后已是民营股份制企业,按照改制时对政府的承诺,对于股改之后进厂的职工,只负责接收并安排工作;而铁厂和水厂分别是2001年和2002年才并入电厂的,当时股改已完成,不可能再入股。王建军承认,电厂改制方案中明确“水厂正式职工参加电厂改制”,但因水厂厂长不想改制,一直到2002年该厂长调回政府后水厂才真正并入电厂。

  如果说以上两类职工都因错过股改时间而未能成为股东的话,那么以田键、高甫、薛亚军等电厂老职工,为何没有入股呢?他们的回答是:“改制方案确定基础股一股5000元,门槛太高,没钱认股。”

  记者问:“在改制前,电厂曾向职工每人集资5000元,也就是说所有职工每人至少有能力认购一股。你们为什么不将这笔钱直接入股而选择退还集资款呢?”

  田键、薛亚军回答:“因为在1998年改制时,高忠厚曾在大会上说,认了股也不会分红,要19年才能收回投资。高忠厚误导了我们,实际上股东在1999年底就开始分红了。”

  记者问“如果说高忠厚1998年真的曾误导大家,可1999年底分红的事实不是已证明企业还是有前途的吗?你们为什么在2000年1月扩股时还是没有认购呢?”

  田键、高甫、薛亚军三人坦言,谁都没长着前后眼。他们承认,在改制认股问题上,企业对所有职工一视同仁,但当时他们对改制没有信心,感觉企业没前途。

  “我开始对改制也没信心,第一次也没认股。”龙华集团职工刘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是电厂第一批招工进厂的职工,在我的印象里,高忠厚从未说过19年才能收回投资的话,而是动员大家认股,但我当时看不到希望就没认股。到了2000年1月扩股时,我认购了11股。”

  据了解,现任龙华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小毅也是第二次认购的股份。他说:“企业第二次扩股是为了筹资新上一台发电机组,当时我在一线车间当班长,企业的经营效益虽然仍然不好,但我感觉以高忠厚为首的领导班子一股正劲谋发展,企业有前途,就一下认购了33股,后来又在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高价收购了44股,变成了大股东。”

  揭改制真相“巨贪”还是“功臣”

  随着采访的深入,王建军、苏志诚、田键、薛亚军、奥钧、高甫等举报人向记者坦承,反映高忠厚借改制侵吞国有资产,他们的真实目的是想入股。而且,因入股而引发的举报风波,最早发生在2008年。

  据董事长高杰介绍,2008年的龙华集团已由改制时的一个小电厂发展成为一家拥有发电、煤矿、宾馆、新型建材等多元化综合集团公司,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上缴税费近2亿元,实现利润突破3亿元。企业发展了,股东们分红多了,原来没入股的职工心里不平衡,便开始上访。

  “实事求是地讲,高忠厚人如其名。1998年改制时他认购大股,实际上是承担改制风险、履行社会责任。”这是原县煤炭局副局长高和平的评价,他说“那时,国家‘抓大放小’要求改制,县领导落实国家政策逼着他改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高忠厚为了推进改制,不得不认大股。”

  高杰说,2008年,神木县政府从稳定出发,要求龙华集团“承担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解难”,但龙华集团168名股东不希望股份被稀释,拒绝扩大股权。时任龙华集团董事长高忠厚从大局出发,找股东做工作,最后按照“大股东让利、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与职工工龄挂钩”的原则,于2009年4月一次拿出3655万元对原国企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王建军、苏志诚、田键、薛亚军、奥钧、高甫等举报人证实,当时他们都领到了补偿款。其中,王建军最低,领取了16万多元;高甫最高,领取28万多元。

  然而,此次经济补偿并未从根本上平息矛盾,时隔5年后的今天,为入股而发起的新一轮举报又出现在网络上。高杰说,“这次,他们把高忠厚说成侵吞国有资产数十亿元的巨贪,是想以此吸引眼球,目的还是为了入股。”

  “当年企业困难时不入股,现在效益好了想入股,这些都是太会算计的人,让他们入股,我们股东不会答应。”龙华集团职工李小军说,他是1997年从黄河水利学校毕业分配到电厂工作的,改制时认了2股,扩股时又借钱认购了8股。他说“这世界上如果有后悔药,我还后悔当时没有多入股呢。”

  “即使是为了入股,也不能捏造事实,诬陷别人呀。”龙华集团职工刘江说“凭良心说,没有高忠厚,企业早就倒闭了;没有高忠厚,就没有龙华集团的今天。”

  神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利贵告诉记者,当年龙华集团改制,从政策上讲是大势所趋,从程序上讲是规范运作。如今的龙华集团已成为神木县第一利税大户,近几年每年上缴税费都超过5亿元,安排职工就业1800余人。他说,“在神木,龙华集团的改制最成功,高忠厚功不可没。”

  高忠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从企业改制前的总经理到改制后的董事长,从当初为给职工发工资四处筹钱到后来企业发展盈利股东分红,从没入股职工上访到大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再到后来他主动退出经营管理岗位改任党总支书记,这些年他经历得太多太多……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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