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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私改线路 要求恢复被拖延

2013-11-4 15:48:52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10月21日,市民孙先生来电:我有一套房屋出租给他人已有8年时间了,前不久我将房屋收回时发现,承租人改变了房内的(电线)线路,并且私自在墙上打洞。我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但其一拖再拖,现在我该怎么办?
 
  孙先生告诉记者说,他在渡江路有一套底楼带院子的房屋,当初通过熟人介绍,将这套房屋租给了王某,并且一租就是8年。“因为是熟人介绍,我和王某只是谈好了房租,双方并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来,我发现王某将这套房屋做了仓库,堆放一些废铜烂铁等杂物。”
 
  另据孙先生介绍说,今年7月,他通知王某自己准备收回这套房屋,王某主动于今年9月搬出。但是收回房屋后,他发现房屋内已变了样,电线的线路被更改,原先的暗线被改成了明线,并且乱拉线路,墙壁上也被打了洞,室内的下水道也不通了。
 
  “王某并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私自这样做。”孙先生说,为此,他曾多次打电话给王某,要求其将房屋内的(电线)线路恢复原状。“当时王某也答应恢复,但他却一拖再拖,现在已经一个月过去了,仍然不见动静。”
 
  孙先生抱怨说,由于王某私自改变房屋内的(电线)线路等设施,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在这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他不能将这套房屋租给别人。“这样一来,王某已给我带来了经济损失。”当天,根据孙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了王某。他表示已答应孙先生为其恢复房屋内的线路等设施,并说“过几天就搞”。
 
  对于王某的这一答复,孙先生仍表示担心。“要是王某仍是一拖再拖,我该怎么办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的何杰政律师。何律师介绍说,房主孙先生和承租人王某虽然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孙先生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动或者增设它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何律师说:“如果王某仍然拖延,孙先生可以诉诸法律,要求对方将房屋内部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作者:汪迎庆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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