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出台
3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安庆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正式出台。
该办法规定,支持成立社区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作为推动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的基本平台,对辖区内社会组织资源进行整合,孵化适应社会需求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推动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多元化和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积极引进外地运作成熟的专业社会组织来我市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新成立的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及引进的专业社会组织,正常运行一年后,可根据服务开展情况申报财政奖补。经民政、财政部门认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服务工作的开展。
办法还规定了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扶持。新成立的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正常运行一年后,可根据服务开展情况申报财政奖补。经民政、财政部门认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开展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登记有效期内,获得4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对获得4A和5A等级的社会组织给予3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补。
作者: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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