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新增定点药店择优准入
10月28日,《安庆市基本医疗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修订办法已实施一个月,此次在医保零售药店的审定中加入了评分标准,所有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将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按高分进行择优审定,且距离中心城区越远的越具有优势。
采取“打分制”好中选优
以前是符合条件的药店可经过一定流程审定便可认定资格,现在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还要进行打分,分数高的优先选定。
9月29日我市发布《安庆市基本医疗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此办法距离上一次修订已有3年之久,此次在医保零售药店的审定中加入了评分标准,所有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将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按高分进行择优审定。
“门槛条件和之前的管理办法差不多。”市人社局医保科负责人介绍,申请条件对经营面积、执有证件、营业时间、从业人员、药品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该名负责人说:“以前是符合条件的药店可经过一定流程审定便可认定资格,现在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还要进行打分,分数高的优先选定。”
在评分标准中记者看到,一共有地理位置、营业面积、从业人员、经营状况、制度管理、网络系统建设6大类项目,每个项目中又进行了细分。譬如经营状况中,现址经营一年以上,每多一个月得1分,最高得10分;连锁经营的得15分,单体经营的得10分;只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得10分,只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的得5分,超过上述经营范围的不得分;有中药专柜的得5分。
“这些标准十分明晰、透明,药店进行定点申请也有章可循。”该负责人介绍,“也提升了我们审定的可操作性。”
距离城中心越远越有优势
鼓励定点零售药房往周边地区发展,因为现在这些药房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像东部新城这些区域还是很少。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12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其分布以主城区为主,近几年开发区区域内明显增多,新办法中则鼓励定点零售药店扩大外延,往周边发展,布局将更加合理。
“新办法的评分标准中第一项便是地理位置,且分数占比很高。”市人社局医保科负责人介绍,地理位置项目中,根据安庆市区商业用房区位级别计算分值,一级为5分,二级为10分,三级为20分,四级及其它为25分。
“这些级别是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最新商业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来划定的。”该负责人介绍,“主要是为了鼓励定点零售药房往周边地区发展,因为现在这些药房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像东部新城这些区域还是很少。”
通过一系列的区位优化,从而实现“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择优定点、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截至目前,新办法下的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公告尚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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