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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不穿法袍的法官

2015-1-31 21:15:56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十年前,人民陪审员制度被正式引入到司法制度中,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了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这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整个审判过程的合法权力。这群不穿法袍的法官不仅可以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也能对法律适用进行评价。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引入,加快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更促进了司法和社会和谐。连日来,记者走近宜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听他们讲述与法息息相关的故事。


图为退休女工人江昌华(后排右一)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案件审理。 程呈 摄

  人民陪审员缓解办案压力

  近年来,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的不断出现,导致诉讼案件剧增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诉讼和准诉讼案件急速增加的同时,法院审判人员却数量有限,“案多人少”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过重的工作压力或多或少会影响法官的工作状态,从而影响案件处理质量。有了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将陪审员吸纳到合议庭当中,既缓解了法官不足的困境,也有利于案件的审理。

  今年42岁的杨武进是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圣埠社居委副主任,2009年被任命为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后,之后的5年内他一共参审案件345件,光2013一年就陪审90次,为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出了不小的一份力。他告诉记者,回顾几年来的陪审工作,每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和实践机会。虽然人民陪审员工作对他而言是“兼职”,本职工作也千头万绪,但他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会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每当接到开庭通知后,他都会调整安排好工作,抽出时间参加庭审,尽量做到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两不误。

  杨武进还说,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审理过程中,在尊重法律与事实的基础上,要尊重法官意见,同时作为业外人士,依照自己的判断,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评议中大胆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菱北法庭曾审理的一起劳动伤害纠纷案中,原告举证阶段提供一份自2010年2月29日就在被告处务工的证据,当时在法庭中,我大胆地指出该证据的不合理之处,合议庭依法不予采信该项证据。”

  亲朋好友身边的法律“参谋”

  年过半百的孙华春是一名从原告席走上审判席的人民陪审员,提起他的陪审员经历,他似乎有说不完的感慨。他介绍说,他在我市某企业工作了几十年,有多年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经验,2008年由于公司外债太多,他被调入公司财务部成立债权管理科,从事应收账款及债权管理和实际追诉工作。几年的债权追逃工作让他积累了一些法律经验,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2010年6月经法院推荐,宜秀区人大任命,他成为了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

  “通过几年来的陪审工作,我带动了周边人群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在我身边的亲朋好友一旦遇到法律上的问题,就首先来找我,我会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尽最大努力来帮助他们。”孙华春告诉记者,去年1月份,他的一个朋友被轿车撞伤,他当即就打电话给他这位朋友,指导他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如先快速拨打110和120报案,询问开车人车辆保险情况,告知对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用手机拍摄肇事现场和车辆牌照号;现场处理完后,要求肇事者一同去医院挂号治疗,要肇事者给医院交上相应的押金,按医院正常程序治疗;告知对方会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该车祸问题等等。事后,孙华春还给朋友介绍律师,通过这一系列的妥善处理,最后该案件在法院调解结案。很多朋友知道这件事后都对孙华春竖起大拇指,称他为身边的好法律顾问和好参谋。

  最具影响力的宣传员

  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判活动,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并通过他们的亲身经历和体会,让更多的民众客观、全面地了解司法工作的性质和现状,这群不穿法袍的法官在民众与法院之间搭起一座公平公正的桥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中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既有市区机关工作人员,又有学校、医院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既有大学教授,又有中小学老师,还有退休老同志、新闻媒体人……这些各行各业的工作者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他们是一群最有影响力的法律宣传员。

  1964年出生的大枫中学教师方明同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平时他不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对待参审案件,更是把法律带回学校,带给他的众多学生,教育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公民。方明说,“2013年是我在人民陪审员工作岗位上收获颇丰的一年,全年我共参审了30多起案件,跑遍了民一庭、杨桥法庭、刑庭,参与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每次开庭时,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和嫌疑人,我在思考,他们为什么犯罪?尤其面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年轻人,我在想,他们为什么不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这其中有社会教育所承担的责任,如果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社会是不是会变得更加文明和谐?”方明告诉记者,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他们要做的不仅是思考案件本身,更应该思考案件的背后,思考法律的宣传力度,预防犯罪比惩治犯罪更显得重要,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种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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