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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过期药 请送到定点回收药店

  不少市民有储备常用药的习惯,然而时间一长,储备药成了过期药或失去药性。当成垃圾随手扔掉,不仅污染土壤,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回收再利用。小药箱里的过期药品何去何从,成了很多家庭的一件烦心事。

  家住迎江区东苑小区的丁宪华老人就有一个小药箱。“像感冒药、消炎药什么的都往里面放,要用的时候才发现都已经过期了。”

  宜秀区振风苑小区居民杨蕾也有同样体会,她前几天有点儿咳嗽,翻出家中的感冒药,有的已经开封,有的压根没动过,但一看生产日期,最长的已过期半年了。“这些是上次感冒时吃剩下的,病好了以后就一直放在药箱里,现在只能当垃圾丢掉,真是浪费。”杨蕾无奈地说。

  处理不当 三大危害

  采访中,大观区戏校南路居民钱梅生表示,没有定期检查药品保存日期的习惯,家里都或多或少地有过期药品,而一旦发现药品过期,通常是扔到垃圾桶,把它当普通垃圾扔掉。不少居民跟他的说法一样。

  “市民把过期药品一扔了之的处理方法并不可取。”人民路一家大药房的工作人员介绍,药店从事药品回收的工作已有7年,咨询的市民并不多。为了用药安全,市民平时最好按需购买药品,家中备用的药不宜太多。家中备用的药品要严格按说明书标注的存储条件科学存放,并经常对家里的小药箱进行清理。一般来说,药品的外包装多会标注有有效期或失效期。若某药品标注称为“有效期至2016年8月”,那么该药品有效期就至2016年8月31日为止,9月1日就过期了;若药品上标注称“失效期2016年8月”,则该药只能使用到2016年7月31日,8月1日就过期了,不能再使用。清理的时候最好送到定点回收过期药的药店去。

  市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科长余慧介绍,服用过期药品,不仅没有治疗效果,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比如青霉素,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就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另外,一些已开封又不及时服用的药品,放了一段时间后容易出现变色、霉变等情况,这时即使没有过期也不宜再服用。

  余慧表示,除了对身体有危害,如果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一些过期药中含有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家庭过期药品容易成为不法药贩收购的对象,经过改头换面后再次流入市场,对群众用药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所以规范过期药品回收非常必要,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定点回收 统一销毁

  据了解,为防止过期失效药品造成以上危害。2009年开始,我市便开展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

  11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人民路上的华氏大药房,发现进门处就有一个贴有绿色标识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箱。一名药店的工作人员正在负责登记,登记表上详细注明药品名称、过期时间以及市民的详细信息。

  记者遇到前来送过期药的市民凌玉琴,她送的是失效半年的小儿感冒药。凌玉琴告诉记者,虽然将过期药送过来没有利益可图,但如果乱扔垃圾箱被药贩子捡去换个包装再卖,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像这样定点回收的药房全市共有100家,其中城区有20家,遍布东南西北,市民就近就可以将过期药品送来。余慧告诉记者,能有资格回收药品的药店是经过严格筛选出来的,为了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合理布局、便民服务”的要求,采取公开、择优的方法,经“企业申请、市局评定、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程序,最终确定。每个定点药房均有统一制作"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标牌。未列为定点回收的药店,不得擅自组织药品回收活动。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后,将统一组织销毁。截至目前,共销毁了12吨过期药。 

关键词:定点药店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