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在救助对象、救助程序、资金效益等多方面做好“运算”,努力提升我市医疗救助的质效。
首先是在救助对象上做“加法”。修订《安庆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在本市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群体纳入救助范围。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97019人次。
在救助程序上做“减法”。市级2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各县区定点医疗机构均开通“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实现了与基本医保对接。救助对象出院时医疗救助和医保报销同步一次性结算,进一步简化了程序。
在资金效益上做“乘法”。将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相衔接,将全市所有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不设病种限制。对特困供养人员在年度限额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90%。2016年1-11月份我市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865.66万元。
在革除弊端上做“除法”。严格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承办人、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