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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46人,解除矫正1365人

  社区矫正,被称为“没有围墙”的改造,是将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各方面资源,在判决、裁定或确定的时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月3日,记者从桐城司法局了解到,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桐城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46人,解除矫正1365人,目前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381人。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桐城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矫正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被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从“心”开始的回归

  “社区矫正给了我人生的希望,让我再次回到社会中,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我希望能加入党组织,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回报社会,回报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人……”在社区服刑期间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的王新(化名),在解除矫正后向村党支部递交的第一份入党申请书中这样写道。

  家住桐城市范岗镇的王新,是一名刚刚走进校门的大学生,因犯抢劫罪情节较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一个学生还没有走向社会却成了罪犯,这一现实使王新的父母深受打击,在村里抬不起头来,王新也受到很大影响,整天垂头丧气。宣判后,王新被依法交付范岗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对于这个特殊而性格内向的孩子,范岗司法所所长陈琼以母亲的情怀承担起了教育、感化、温暖他的职责。陈琼一遍遍地上门对王新进行心理疏导,对他进行宣讲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法规、目的和意义。在亲人和陈所长的努力和帮助下,每月的法制学习让王新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配合到配合,对自己原来的行为和现在的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我后悔原来不懂法,如果知道,就不会犯这个错了。”王新懊悔地说。

  为让王新拥有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陈琼请求王新的老师隐瞒了他是社区服刑人员身份。2015年,王新顺利地大学毕业并如期解除社区矫正恢复自由。此时,王新所在的童铺村也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村里决定让王新担任村委会文书一职,这让刚刚毕业的王新百感交集:“真没想到村里对我这样信任,我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重新做人为大家服务。”

  桐城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社区矫正工作颇感自豪:“社区矫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职能。”刘喜告诉记者,桐城市社区矫正工作从无到有、由点到面,日趋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已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司法部门承担日常管理工作、社区(村)基层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社区矫正充分发挥了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监督教育改造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打造监管新机制

  可以工作、上网、聚会,但行踪始终被监控。随身携带一部特殊手机,24小时不能关机。表面看上去,他们和普通人的生活节奏一样,白天工作,晚上看电视、上网,放松一下。而事实上,他们和普通人又不一样,因为无论是工作还是休息,他们的行踪始终在监控范围之内。

  张全(化名)就有这样一部手机,外形与普通手机无异,但里面装的是“司法通”手机卡。按要求,他必须随身携带“司法通”定位手机,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不得人机分离、手机出借或将手机转让他人。

  “这部手机带有GPS定位系统,通过司法局的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他的准确位置。”吕亭镇司法所所长雷锐说。

  每天早上一上班,雷锐就会打开矫正对象的手机定位平台,看到辖区内的矫正对象都在正常的活动区域内,他才着手进行下一项工作。打开桌上的电脑,记者在“桐城市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上看到,软件右侧罗列着吕亭镇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的姓名,随机点击其中的一个人的姓名,地图上即可显示他目前所处的位置。

  “如果发现手机关机、不在正常区域内等情况,我们得马上打其他的联系电话,问清楚情况。在接听矫正对象的电话汇报和查看他们的书面思想汇报的时候,我们得密切注意他们的变化,他们高兴不高兴、最近生活状态怎么样,都装在我们心里。”雷锐说,通过“电脑站岗、鼠标巡逻”的方式,弥补了传统监管方式的不足。“我们每天要对相关矫正人员进行网上检查。矫正人员活动范围一旦越界,矫正中心和其配备的手机都会自动发出警报。”

  吕亭司法所的三名工作人员,要面对23位矫正对象,压力可想而知。“这是一个动态数据,随着入矫人员和解矫人员的变化而变化。”雷锐告诉记者,按规定,每名矫正对象每周要以电话形式向司法所汇报一次思想活动情况,每月要交一份思想汇报,每个月要进行不少于八小时的社区服务,接受不低于八小时的法制教育。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每月还要走访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做好谈话记录,及时掌握矫正对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