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救急难”机制,确保特殊情况应救尽救;强化冬春生活救助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平稳过冬;开展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人员基本权益。2016年以来,我市“三个确保”有力提升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在“救急难”方面,有关部门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行早救助、早干预,同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2016年,全市共开展临时救助14598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04万元。
为确保受灾群众平稳过冬,有关部门将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五保户、低保户以及灾区自救能力较差的绝收户和其他重灾户2.7万人列为冬春救助的重点,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提前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964万元,将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在专项救助方面,119个乡镇(街道)建立救助服务站,同时在人员集中地设置救助引导牌257个,构建了全覆盖救助网络。在今年“两节”期间开展的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中,全市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56人,确保了流浪人员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