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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长护险待遇资格评定 失能人员有险可依

  4月25日,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待遇资格评定小组,前往大观区福田养老康复中心开展首次长护险待遇资格评定工作,标志着我市长护险进入待遇落实阶段。

  “这位奶奶能自己进食吗?能否下床行走,大小便能否控制?”床位前,市医保中心邀请的专家,正现场为长护险参保人员进行重度失能评定。

  作为全国试点城市,我市今年1月建立长护险制度,将市本级25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可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截至目前,已有84位参保人员向市医保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为让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市医保中心及时组建了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上门服务、免费评定”的方式,开展待遇资格评定工作。

  通过一对一检查、面对面交流,评审专家对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逐项打分,并在评定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再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待遇享受资格。在取得待遇享受资格后,他们在养老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可每日从长护保险基金获取40元的补偿,并且在出院时直接结算费用,仅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实现“一站式护理,一站式结算”,既享受到政策规定的实惠,又方便省心。

  以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资格评定工作将常态化开展,有更多的重度失能人员享受该政策红利。

关键词:待遇资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