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要致富,必须得健康。宜秀区大力实施健康扶贫惠民政策,降低了贫困人口医疗支出,打消了他们“看病贵、看病难”的顾虑,也减轻了因“小病不医拖成大病”而带来的健康扶贫压力。
5月23日上午,当记者走进宜秀区白泽湖乡龙华村扶贫工作队办公室时,一个干练的小姑娘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小姑娘名叫杨琳,是龙华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一名成员。杨琳家也是龙华村2014年贫困村建档立卡时被确定为贫困家庭之一。
杨琳的母亲早年查出患有精神疾病。去年一年,杨琳的母亲在医院配药6次,总计花费接近4800元,虽然通过新农合可以报销3100元,但仍然有近2000元的费用需要自理。
今年,杨琳母亲的病情得到改善,预计门诊花费在3200元。这其中,新农合等一站式结算,可以解决85%,也就是2720元。而根据宜秀区今年出台的《宜秀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综合医保特惠政策》,杨琳母亲的情况,符合享受“180”优惠政策,只需自费3%(96元)。
今年2月份,杨琳从龙华村公益性岗位实习期转正,现在每个月收入从1500元提高到2800元左右,母亲的病情也在逐渐转好,一家人的生活好多了。
除了针对像杨琳母亲这样有门诊药费负担的贫困户的健康扶贫惠民政策,《宜秀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综合医保特惠政策》中还有一项针对住院治疗贫困户的优惠政策,简称为“351”政策,即按照级别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以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区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并且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的医疗机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