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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家电类消费仍居投诉“榜首”

  消费投诉,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记者7月6日从市工商质监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受消费者请求调解消费纠纷269件,已妥善调解266件,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513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

  从投诉类别上来看,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依然占比最多,占总投诉量的近四分之一,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售后服务不及时,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售后维修技术不过硬,商品存在反复维修的现象;经营者在销售时承诺与实际不符等。

  消费者乔先生在人民路某电器商城选购电器,店员销售宣传时对乔先生承诺赠送礼品,可在实际购买后,商家却违背购买协议,不予赠送礼品,乔先生为此感到非常气愤,认为这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随即,乔先生便拨打了“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经过调解,该商城才将礼品赠送给乔先生。

  投诉量较大的还有服装鞋帽类占13.4%,生活和社会服务类占8.2%,日用商品类占8.2%,房屋及建材类占7.8%,食品类、交通工具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投诉也比较多。从投诉性质上来看,质量类占40.5%,合同类占11.2%,售后服务类占10.4%,虚假宣传类占7.1%,价格类占5.9%,计量类、假冒类以及安全类投诉相对较少。

  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反映的问题集中在餐饮、摄影、健身、中介服务等方面。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消费者持有的预付卡还未消费完,经营者突然关门闭店;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与宣传不符,服务缩水等方面。

  消费者张女士通过某外卖电商订餐,外卖餐饮店却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将餐点送到,张女士要求退款,多次与店家沟通,都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张女士进行了投诉举报,经过调解,外卖餐饮店才同意退还张女士订餐金33元。“虽然钱不多,但承诺的服务没有兑现,这就是侵犯了我的权益。”张女士表示。

  近年来,一些经销商利用老年人急切保健治病的心理,以免费体验、推介会、健康讲座等各种营销手段诱导消费者购物。通过对上半年投诉内容的分析,不难发现我市保健食品类投诉也有所增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中老年消费者购买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商品时,应根据健康状况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并首先咨询医生的意见,确实有必要时才购买,不要轻信“产品推介会”、“名医义诊”等促销手段,尽量到正规场所购买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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