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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今年首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月1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 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预测,我省合肥等15市(除黄山市)1月16日至1月18日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1月16日8时,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这是我市今年以来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根据响应,预警期间,我市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矿山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10%。各县(市)区根据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辖区限产、停产企业削减措施;禁止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上路行驶。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加强施工、道路扬尘以及各类细粉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控渣土运输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监管。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禁止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限排企业、单位和区域的监督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关键词:黄色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