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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振兴当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很大篇幅对乡村绿色发展进行部署。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近日再度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表态。他表示,农业农村部今后在这方面的工作重点是,大力实施环境整治计划,推进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保护好绿水青山和田园风光,留住独特的乡土味道和乡村风貌。

  留得住乡愁,不是保留破败的乡村和对贫穷的回忆,而是将现代的生产和生活需求融入乡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乡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风貌。要严守生态红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把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与优美的生态融为一体,使村庄形态、自然环境、人文风情和产业发展相得益彰。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农村环境差,除农业生产方式过于粗放外,农民不良的生活习惯和农村卫生等设施缺乏是重要原因,其中“垃圾围村”就是一个重要方面问题。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之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涵盖前端分类、中端清运、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依然存在着前端垃圾分类内无动力、外缺助力,中端垃圾清运设施不完善,末端垃圾回收处理体系不完善,垃圾治理模式千篇一律,垃圾治理设施投资运营长效机制不健全,村民主体作用未发挥等突出问题。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1月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农村美”与“农业强”“农民富”并列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三大目标,强调“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突出了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极端重要性。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乡村振兴不仅是乡村和乡村产业的振兴,也应是乡村生态文明的振兴。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探寻符合乡村实际的路径,立足于各地的优势和特色,找准工作抓手和突破口,以点带面并把握好工作节奏、稳步推进。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生态宜业是支撑。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保护山水林田湖草,实现绿色兴村。在绿色兴村中,要促进现代农村和农业的生态化,发挥农业的生态保护功能。在这方面,鼓励和支持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要按照“三线一清单”的要求,在保护文化、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保护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振兴传统工艺的基础上,继续打击“散乱污”的作坊式企业,杜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推动村庄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行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与此同时,把厕所革命、垃圾集中和污水处理作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抓手。对于生活垃圾,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整治垃圾围村现象,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要建立起政府、企业、村民、社区组织等多方公众群体共同参与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有效做法,推行分散式处理环保设施农民自选、自建、自用、自管制度。要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要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明确政府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将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作为对地方政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让农业更绿、农村更美才能真正提升农民生产生活的幸福感,打造生态宜居的新农村,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中国美,农村必须美,生态宜居的新农村建设关乎美丽中国的“脸面”。

  (作者系大观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大观新城建设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