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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实施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2018年我市实施新增民生工程——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该工程将在落实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医疗保障政策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降低其自付医药费用负担,助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根据方案,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即“180”补充医保。剩余合规费用包括常见慢性病门诊限额内经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超出限额外个人自付的合规医药费用,以及特殊慢性病比照住院报销后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该工程保障对象为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包括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具体病种按照《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确定。

  另外,“180”补充医保由新农合(基本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纳入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范围,实行省内就诊即时结报。并依托于新农合(基本医保)的“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实现“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同步精准核算结报,方便贫困患者看病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