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33项民生工程之一,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程,让更多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的公民以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扩大受援人范围,放宽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的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审判阶段所有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都属于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受援对象中13类情形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且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残疾且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且无固定收入的;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助的;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学生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依照国家规定,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行政部门将优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措施,推广“互联网+法律援助申请服务”,推进法律援助与脱贫攻坚无缝对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安排律师在便民窗口和工作站值班,面向社会公众和特色群体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