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办理了慢性病卡,每年定点在市立医院就诊拿慢性病药,除掉600元门槛费外,余下的按照80%报销,请问:每年固定在一个可以刷医保卡的药店里买其他的药,能享受报销补助吗?还我是城镇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门诊检查费、医药费能享受二次报销吗?二次报销比例多少?另外,到南京军区总医院看门诊,有慢性病卡,检查费能报销吗?乙类药能报销吗?如果能报销,门槛费是多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一般慢性病患者每年只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一家慢性病药店进行门诊购药、检查及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只可选择一家二甲以上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放化疗;
2、年起付标准:500元。即慢性病患者每年发生的上款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才能进行补助。
3、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是不予报销的。使用乙类药品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含住院及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单次单项价格低于200元(含)的普通门诊检查、化验、治疗项目。恶性肿瘤患者年度内发生的CT、核磁共振检查费用在补助限额范围内,最高报销800元。
您可以通过“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了解相关政策。咨询电话:589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