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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实施规划、建设、管理三大攻坚行动 全面遏制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4月23日,市政府印发《安庆市规范小城镇规划建设、集中开发和农民用地、建房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通过三年的努力,实施规划、建设、管理三大攻坚行动,全面遏制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现“增量清零、存量逐步减少”,同时实现“三提升”,即:全市村镇规划应编尽编,实现规划管控水平提升;出台村镇建设、农民建房审批等系列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实现村镇建设治理能力提升;推进开发模式、管理机制等改革创新,推动全市乡村的景观风貌、建设水平、管理能力、机制建设等全面提升。

  考虑我市下辖县(市、区)较多,各地情况不同,《方案》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本土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差异性,尊重群众意愿,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最终实现全覆盖。同时,明确提出“镇当城建、村要自然”的原则,充分体现镇、村的差异性。

  《方案》的主体是规划、建设、管理三大攻坚行动,也是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工作内容。规划攻坚行动方面,坚持分类推进,构建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乡村建设体系。高质量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推动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明年12月底之前要全部完成。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建设攻坚行动方面,创新开发模式,明确乡镇政府驻地推行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除政策有特别规定,不再审批零星建房。今年各县(市)、区可选取1到3个乡镇开展成片开发试点,2023年复制推广试点经验,2024年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开发模式全面升级,2025年左右,每个县(市)建成1至2个县域副中心。开展提升行动,主要是加强基础建设和景观风貌、人居环境提升,使乡村更加宜居宜业。强化要素保障,既要强化财政投入,又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镇村建设。

  管理攻坚行动方面,明确责任主体,要求乡镇政府切实负起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职能机构联审联办机制,支持县级事权下放乡镇一级,支持乡镇探索优化整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机构设置,组建统一的执法队伍。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审批管理,目标是建立涵盖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安全、验收、使用、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全流程监管体系。同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乡村违法建设和脏乱差等问题,提升乡村形象。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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