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执行新的外资审批权限
记者日前在市商务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外资审批权限。
对国家鼓励类、允许类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专项规定的外)和原由市商务局批准设立的上述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变更事项由各县(市)商务局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批和管理。
商务部门要求,各县级商务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的重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安排专人负责外资工作,着力把握好审批的程序、要件,推进外资项目落实。市商务局将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对各县级商务部门的外资工作的指导督查,跟踪问效外资项目,开展外资人才培训,开展经济交流,积极做好开发区的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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