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概况 | 安庆论坛 | 跳蚤市场
安庆地区综合门户网站

拒付利息 拘留10天

2013-9-24 17:22:40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为了一点利息不付,被法院拘留,这样的人还真有。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范某,予以司法拘留10日的处罚。
 
  范某与俞某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经营过程中多次发生经济往来。2011年11月,范某向俞某借款用于资金周转,并约定了利息。2012年5月,约定的还款时间届满,俞某多次向范某催讨借款未果。2012年10月,俞某将范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约定范某向俞某归还借款5万元,每月利息800元,自2012年7月至还款之日起止。但范某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2012年9月,俞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立即联系范某,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经过协调,范某将本金5万元还清,但利息部分分文未付。近期,执行人员传唤范某,要求其将剩余利息部分付清,范某表示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希望对方能免除利息。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俞某坚决不同意放弃利息部分,强烈请求法院依法按调解书内容执行;范某以借款本金已全部还清为由,希望法院能从中协调。执行人员对此指出,调解工作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法院不能歪曲违反司法规律,通过压制其中一方硬行调解;俞某已表示不同意调解,因此法院需要依照原定法律文书内容执行,范某不履行利息部分亦属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行为。
 
  执行人员多次劝导,范某仍不愿支付利息部分。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执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对范某予以上述强制措施。目前,范某已被执行拘留。
作者:杨善龙 周国庆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条款 | 客服中心 | 网站招聘 | 建站服务 | 友情连接 |
Copyright 2005-2008 www.aq365.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安庆热线
Mailto:webmaster@aq365.com TEL:0556-8788365 1386660295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1.B2-20070020 皖ICP备05000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