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业”多,社居委呼唤“减负”
“社区好比一个筐,什么都要往里装。现在,这个筐装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沉,我们已经不堪其重了。”不少社区工作人员如是感慨。
社居委工作人员吐槽“副业”多
11月初,大观区某社居委工作人员反映,他们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还随时需要承担一些政府部门指派的工作任务。在交办大量工作的同时,人员、经费、权力却没有到位。很多职能部门只管下任务,要么不拨经费,要么仅是象征性拨点经费,社居委工作人员很多时候都是无偿劳动。社居委一个月的办公经费只有2000元,除去水电费和电话费等费用之外,已经所剩无几。又被“摊派”的任务牵扯了大量的精力,导致很多正常工作被迟滞开展。
迎江区某社居委工作人员反映,社区的常规服务分计划生育、民政、城建卫生、综合治理、劳动保障、残联等六大类,包括免费给育龄妇女送药,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证光荣证,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办理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联络保洁公司清扫辖区环境卫生,帮助办理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帮助办理小额贷款,发放社保补贴,帮助居民办理社保和医保等几十个小项。社居委的职责是通过居民教育、居民组织、居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很多下派的工作却是要求社居委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代收费用等行政性工作。又加上政府各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检查等任务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居委来执行。使社居委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所谓的“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有时工作人员因多头事务缠身,而疲于奔命。
开发区某社居委工作人员反映,除了本职工作,他们还要替一些政府部门做很多工作,包括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工会成立情况调查、住房现状调查、居民收入调查、宗教信仰调查、生育意向调查等普查工作。此外还有巡查违章建筑和拆违。工作人员表示“不该做的推不掉,该做的做不了。”一边是社区居民急等着办理养老保险,领退休金或者是社保补贴,或者办理医疗保险。一边是政府部门层层下派来的大量工作。他们社居委要面对上万居民,只有区区几个人,这工作量‘真是要了亲命’啊”。政府职能部门都在讲工作进社区,这本来是一件对社区工作有利的事。但是,有的部门并不是真正把工作做进社区,而是全部推给社居委。平时这些政府部门人也不来钱也不来就是来一个电话,你的任务就来了。最烦的就是巡查违章建筑和拆违。社居委没有执法权。小区居民搞违章建筑,跟城管部门反映了,电话里说会处理。结果人来一下就不管了。万一遇到居民突击违建的,城管部门不说自己不作为,反责怪社居委巡查没到位。工作人员无偿加班不说,一旦发现违章还被“威胁”说拆违费用从自己工资里扣除。
社居委“减负” 需明确界定职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社区工作都“过于行政化”。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城市管理中心下移,牵涉了社区工作人员大量的精力。过去有由政府、社区组织和企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被逐步移交给社区,使社区工作任务日趋繁杂;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把社区当成自己的“腿”,布置工作,限期完成,就连属于其自身职责范围的事也交给社区,各项行政工作“涌”入社区,使社区工作面临尴尬境地。尤其是现在的社居委,早就已不单单是“居委会”了。在这里可以看到“社区流浪乞讨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站”等数不清的牌子。有关部门通过各种评比把社区纳入毂中,然后有事的时候就给社居委下达各种任务。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居委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承担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由于社居委这种定位模糊,职责不明确,工作人员将大部分时间花在应付上级交办的任务上,大量挤占了本该用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时间。
有的社区工作人员说,社居委愿意把更多精力放在社区建设上,因为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因此,希望能明确哪些工作是社居委必须做的,哪些工作是社居委协助有关部门完成的,哪些工作是由相关职能部门独立完成的,真正赋予社居委自治权。比如普查这种繁重的工作,可以找一些专业人员去做。社居委可以提供一定的帮助而不是包揽。
社区工作者呼唤“休息”的权利
一位姓李的社居委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他们从7月份至上个礼拜天(11月3日)没有休过一天假。遇上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假期还要值班。基本上忙的都是非本职工作。刚想休息一下,经济普查的任务又来了。这是今年第三次。
一位姓袁的社居委工作人员说,他们很反感一些部门单位给社居委弄任务。社居委工作人员本来收入就低,又没有住房公积金和公休假,加班都是无偿的,这时候政府部门还要压任务,真的不合理。其实如果给相应的待遇也好,能做到“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话,我想社区工作人员不会有这么多的怨言。总的来说,除了待遇要提高,社区工作者还需要一个休息的权利,因为平时真的是太累了。
如何给社居委减负
据报道,2003年无锡市崇安区明确表示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向社居委下达任何形式的经济指标和有关事项,还社居委自主决策权、正当拒绝权以及监督权。
2005年福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对福州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大减负。措施包括:一、社区居委会干部参加的会议要少开;二、清理政府部门分设在社区的分支机构和牌匾;三、取消政府部门委托社区居委会代收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四、各部门一般不再向社区居委会索要材料报表;五、凡不需要社区出具的证明,居委会不再受理;六、不以行政命令方式向居委会派任务、下指标;七、拨付社区居委会必要的工作经费;八、取消名目繁多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2009年鞍山市铁东区将在全区75个社区内实行“社区准入制”,社区明确职能,对公益事业和行政工作将区别对待,属于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的工作,社区将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协助完成。
2013年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减负七项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取消了工作台账72项,41项各类评比。社区减负后,将把主要精力用于服务居民事务,同时还要把精力用于上门代理服务。
同年,重庆市南岸区对社区减负做出探索,将分散在社区的大部分行政事务收至街道,让社区居委会回归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的本位。
作者:李大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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