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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畅通渠道 依法维权

2015-4-9 16:58:31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当患者需要维权的时候,如果医患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相关法律维权的渠道畅通,让患者了解哪些部门能帮助自己讨说法,自己该怎么去维权的话,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4月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陈儒林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生效。

  时间回到近一年前,2014年5月24日6时53分,患者陈儒林在市立医院妇科病区用水果刀刺杀护士许某某,致其重伤。今年3月25日,市迎江区法院以被告人陈儒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这起伤医事件发生后,市民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依法依规处理这起案件对我们有什么启示?以后我们该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记者随即进行了采访。

  依法审判彰显法律力量

  4月7日,记者采访到了许某某的同事余雪梅。她说,发生这件事情后,整个科室的同事都很悲愤,一段时间内大家都无法工作了。宣判结果出来后,大家纷纷在微信上转发,法律给了受害者认可,让医务人员得到了公正的对待。这样才有信心继续工作。

  市立医院医生韩强说,法治社会公民的人身安全都受法律保护,医护人员作为救死扶伤的特殊群体,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暴力伤医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起案子社会影响较大,我们院也高度重视,在整个审理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对被告人做到公正审判,依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审判长胡芳说,在审理中,迎江区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然后上报到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庭审全程网络直播,做到了公平、公开。

  胡芳介绍,被告人陈儒林故意杀人案有完整的证据锁链。从案件起因和犯罪动机看,陈儒林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有犯罪预谋和周密的准备;她直接刺向的是许某某的要害部位,并有一定的打击力度;她在刺伤许某某后,没有停止犯罪行为,反而继续行凶;她选择的时间在清晨,更容易实施犯罪。据此合议庭评议认为陈儒林为报复医生,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由于其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致他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同时考虑到陈儒林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其家属代缴纳了三万元赔偿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强化沟通协调机制

  在陈儒林杀医案发生后,市立医院在安排心理医生对医务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加强保卫力量的同时,进一步畅通了患者投诉渠道,在医院的网站、门诊大厅、入院须知等上面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并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通过医患双方面对面地协商、第三方调解和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医患纠纷,尽量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安庆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授严云堂认为,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理解和关心,患者需要,医护人员也需要;但人在处于困境时,总是更容易用自己的感受来处理事情,忽视别人的实际情况。医护人员工作繁重,但如果能够对患者多一点耐心和细心,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患者处于病痛中,如果能对医护人员多一份信任和理解,就不会伤人又伤己。多为对方想一点,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市卫计委医政药政科副科长倪佳桐说,造成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医疗技术的有限、行业服务有待提升、医患沟通不畅以及社会层面的信任危机等。但就这一起案件来说,原因主要在于行凶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生命最起码的敬畏。下一步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诊疗技术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有专门科室、场所和人员来处理患者投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希望相关部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持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维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制教育,让每一个公民树立法律意识,遵守法律、相信法律,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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