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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院子树木也不能随意“动”

2014-1-4 17:01:21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市民江先生在德宽路开了一家店,但是门前的招牌被行道树挡住了,为了不影响生意,江先生想砍掉一部分树枝。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城市树木不能随意毁坏,若需修剪砍伐得事先报批,否则会受到处罚。
 
  商家:行道树枝繁叶茂遮挡招牌
 
  2013年12月27日,记者来到位于德宽路的这家店,店门前的确有两棵长得非常茂盛的香樟树,虽然已经是冬天,这两棵树的枝叶依旧繁密,树冠很大,树与树之间几乎连成了一片,从马路对面看,茂密的树叶将店面招牌遮挡,在大树的掩映下,的确很难看全店名。
 
  “大树挡住了招牌,肯定会影响生意的嘛。以前看到过家边邻居为了自家停车方便,把绿化带中的小树给砍了,本来我也想自己动手砍掉部分树枝,但是又担心会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罚。不知道这样的树枝可能砍,需要到哪去反映情况、办哪些手续?”江先生问。
 
  园林局:城市树木修剪砍伐须报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园林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行道树和小区内的树木都属于城区绿化,市民是不能随意修剪、砍伐的。如果需要修剪、砍伐的,必须要向园林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居民区内的树木确实影响到居民的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应当向社居委或者物业公司提出修剪请求,由社居委或物业公司向市园林管理局申报审批,园林局会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再由有资格证的施工单位去施工,以保证树木的安全。通常情况下,小区内影响居民生活的树木都会批复同意修剪的,其它情况则需要园林局的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予以定夺。如果私自修剪树枝、毁坏绿化的话,将交由城管部门进行处罚。
 
  城管:“毁绿”要受处罚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据机动大队的谢宁主任介绍,我市每月都会接到三、四起“毁绿”事件的举报,有的是人行道上树枝遮挡店面招牌被店主私自修剪,有的是小区内毁坏绿化带被居民用作车库,还有一些是施工单位未经审批移栽树木。谢主任表示,大部分修剪树枝的事件都发生在晚上,很难抓住修剪树枝的人,再加上举报人不愿意指证“毁绿”的当事人,所以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前段时间,我们根据市民举报,也处罚了一些‘毁绿’事件的当事人:柏子桥大转盘附近一家商店私自修剪店前树枝,罚款200元;石狮路一家公司未经园林部门批准移植树木,罚款1000元;菱湖南路一家店主私剪树枝被及时发现并制止,进行了批评教育等等。”谢主任表示,除非现场抓到修剪树枝的人,否则没有证据,很难进行处罚,目前城管局以监管为主,平时在路上巡查时遇到“毁绿”事件会及时制止并处罚,接到市民举报后也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另外,谢主任提醒:自家院子里的树木也不能随意修剪砍伐。集贤南路有户居民在自家院子里扒树皮,遭到群众举报,城管赶到后对该住户进行了批评教育,令其停止侵害并恢复原状。一些市民不禁疑惑了,修剪自家院子里的树木难道还需要审批?对此,谢主任做出了回复:“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的树木花草都需要遵循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即使是自家院子里的树木也是不能随意修剪砍伐的。”
 
  哪些属于城市树木?
 
  《安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园林绿地包括:(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二)专用绿地: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住区内的绿地;(三)生产绿地:苗圃、草圃、花圃等;(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五)风景名胜区。
 
  城市园林绿地中的树木要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移植或损害。确需砍伐、移植的,须经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补植或交纳补偿费。因抢险救灾确需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部门和单位可先行实施,但事后要向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补办手续。
作者:项珍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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