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券”使用商家暗设“门槛”
2月25日,市民汪萍来电:上个周末,我和朋友在市区一家服饰百货店消费了近200元。按店方宣传单上的提示,我们可以参加店方“送50元”优惠券活动,但工作人员却说,优惠券必须下次满150元钱后,才能使用。工作人员还称“拿了优惠券就不能退货”,而店方宣传单中并没有详细解释具体内容。
上个周末,汪萍和朋友一起逛街,在人民路一家服饰百货店购买了近200元的物品。汪萍说:“按店方宣传单上优惠活动的提示,我们可以领取到50元的优惠券。当时,我就想用优惠券在店中购买其它用品,但工作人员却称,50元的优惠券必须下次满150元后才能使用,并说‘拿了优惠券就不能退货’。”
“该店宣传单并没有详细解释具体内容。而且活动的时间只有两天。也就是说,我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再消费150元,才能使用优惠券。”对于店方的做法,汪萍无法理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节假日,很多商家都会进行“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然而,商家在给予消费者优惠券的同时,却往往暗设“门槛”,隐藏了很多限制性的条件。当消费者拿着优惠券再购物时,却被告知如“该柜台不参加返券活动”、“满xxx元才可以使用返券”等等,以至于消费者为了能使用返券,反而需要花费更多的钱。
对此,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加此类返券活动时,首先要了解和询问活动的相关规则,避免陷入商家设计的购物连环阵中。同时,还要理性购物,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商品,既能买到心仪的商品,又能享受到节日期间的促销实惠。并要保留好相关的购物凭证,以及商家的促销活动单页。“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执法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记者 张丽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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